关于招募“民营小微企业法律保险” 律师服务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维护民营小微企业合法权益,推动构建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激发民营小微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我局拟在全市推行“民营小微企业法律保险”项目,现决定面向全市执业律师公开招募“民营小微企业法律保险”律师服务团,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在克拉玛依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社会律师。
二、资格要求
(一)律师本人拥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机关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执业 2年以上,并在民商经济、合同等方面较为擅长;
(三)律师三年内没有因法律服务被投诉而被司法行政机关处罚或受到律师协会惩戒的记录。
(四)律师能及时、全面、积极响应被服务企业的需求,不因自身的懈怠、疏忽而影响所提供的的法律服务质量。
(五)本次招募采用律师事务所统一申报的方式,不接受律师个人申报。
(六)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七)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三年内没有因法律服务被投诉而被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惩处的记录。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入库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供以下材料:
1.律师申报表。
2.律师事务所承诺书。
3.律师申报名单。
(二)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于申报时出具承诺书,保证无任何不实信息和陈述,承诺进入律师服务团后督促本所律师全面履行职责,接受相关部门监管。
四、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需由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盖章,递交到克拉玛依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市政府二号楼431办公室)。
五、其他事宜
本次招募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0日。
联系人:王玲、赵丽娜 联系电话:622287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