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
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我所”)是一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注册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10月12日,办公地点位于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友谊路169号友谊大厦二楼;拥有办公室9间,占地面积约合450平方米;所内配有完备的的办公及数据存储设备设施,适宜的办公环境,非常适合为工作专业化、系统化要求较高的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现有合伙人六名:拜金良、侯小山、刘建玲、万益、李志娟、王文君;聘用律师十一名:王婕、拜元昊、蔡青、高光、郑黎黎、赵婧、柴杰、夏提古丽、辛丽霞、蔡宛泽、孙玉芳。十七名律师中,党员律师七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四名,双语民族律师一名;执业年限超过5年的律师11名,平均执业年限为10.03年,平均年龄为41.5岁。合理的年龄结构以及丰富的执业经历确保了我所能够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法律业务,以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委托人的日常工作排忧解难、保驾护航。如公司法实务、合同纠纷、金融证券业务、房地产业务、风险内控、劳动用工等,均是我所非常熟悉且擅长的业务类型。
我所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先做人,再做事”原则,确立办所理念为“诚信为先,自觉勤勉”,尽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积极的姿态,诚信的心态,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大众。所内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本地克拉玛依日报、克拉玛依网、克拉玛依广播电视报有本所律师的法治小文章,在克拉玛依区的社区、企事业单位,有本所律师义务服务过的足迹。目前,我所业务范围已涵盖所有类型的诉讼案件以及常规的非诉讼法律事务。所内实行“相对专业化”管理模式,以确保能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优质、精细的法律服务。2010年至今,我所累计承办了疆内外的7000余起诉讼及非诉案件,充分维护了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各类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本所还承接了50余家各级各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在充分做好基础业务的同时,近年来,我所通过积极探索本地区法律服务市场需求,不断更新业务理念,努力培育我所执业特点和强势项目,已初步形成了独特的优势业务品牌效应:一是对地方政策把握精准且反应迅速,律所创始人拜金良律师长期受聘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克拉玛依广播电视台、日报社等多家政府或事业性单位的法律顾问,克拉玛依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多项社会职务。由此确保了我所在承办与政策面有较多交集的法律业务时,能够更全面、更准确地把握其中的法律关系以及可能带来的社会效应,从而为当事人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法律建议。二是我所在尽职调查、破产清算等非诉案件领域具备较为丰富的实操经验,特别是我所经办的克拉玛依市德利公司破产清算业务,仅用时2年多即完成全部工作,且综合债务清偿率达到75%以上,此案例目前已成为了同类业务的业界标杆。三是我所的双语律师具备同时使用维汉两种语言进行庭辩及书写的能力,能够很好地适应新疆地区的业务需求。
多年来,我所凭借全面细致、精准高效的专业化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得到了各级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高度认可,仅2017年至今,我所就先后获得了2017年度“克拉玛依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18年度“新疆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2019年度“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2020年度“克拉玛依市党建工作模范律师事务所”等多项荣誉。
今后一个时期,律所将主要致力于执业团队专业化、法律服务精细化、工作流程标准化的“三化”建设,充分发挥现有资源及人才优势,努力做大做强律所品牌,力争以过硬的业务素质,周到的服务态度,先进的执业理念,为顾问单位的持续、高效、稳健发展贡献我们的的一份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