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警示案例
为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教育,严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市律协将通过微信公众号陆续刊登律师执业警示案例,希望全市广大律师引以为戒,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一、案情简介
2019年9月,XX市律师协会收到XX市司法局转交的调查安徽XX律师事务所违规行为的相关材料。经调查,安徽XX律师事务所X律师在胡某起诉谷某、陈某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胡某的代理人,有收案不登记、不向委托人出具有效收费凭证等行为。X律师在胡某起诉刘某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胡某的代理人,有代签起诉书签名、收案不登记、不向委托人出具有效收费凭证的问题。安徽XX律师事务所在接受上述当事人委托时,应当统一收案、收费,存在疏于对X律师进行管理,放任该律师私自收案、收费的情形。
二、处理结果
2019年9月9日,XX市律师协会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安徽XX律师事务所警告的行业处分。
《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不按规定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和其他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本所律师执业行为,履行监管职责,对本所律师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不予监督,发现问题未及时纠正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
律师事务所不仅是给律师提供一个办公场所的执业机构,更是规范律师执业的第一道关卡。律师事务所既是律师温暖的家,也是对律师进行严格监管的家长。律师违规,律师事务所也将面临相应监管不力的处分。本案中,X律师的违规行为,最终既给自己带来了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也因此给监管不力的律师事务所带来了行业处分。教训深刻。